一般公告 / 張貼者 輔導主任
張貼日期: 2024-02-16 11:44:24 點閱:106
一、依據113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。 二、有意報名者務必於報名作業期間(113年3月5日至113年3月6日)完成報名,逾期恕不受理。 三、檢附宣傳單1份,請協助宣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