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3-02-21 15:55:15 點閱:455
說明: 一、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父母就讀大專院校及 高中(職)學費、學雜費與學分費,及於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 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臨時托育費。 二、本計畫第一階段受理申請時間為112年2月24日至112年3月25日止,請 惠予轉知單親家長提出申請,如有相關問題,請逕洽該署委託辦理單 位: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,聯絡人及電話:韓小姐,02-232 1-2100轉200、 201。 三、檢附112年單親培力計畫及第一階段申請表各1份,亦可於該署網站(h ttps://www.sfaa.gov.tw/SFAA/default.aspx)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 網頁(https://www. iwomenweb.org.tw/)下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