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5-10 01:14:24 點閱:188
一、依據本縣109學年度特殊教育助理員專業知能研習實施計畫 辦理。
二、為增進本縣特教助理員相關專業知能,協助教師發揮教學 效益並強化是項人員對特殊生之生活協助、情緒管理及行 為能力之技巧,特辦理本研習。 三、依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 人員進用辦法第6條第4款教育訓練規定略以:「……教師 助理員及特教學生助理人員,……;每年並應接受學校 (園)或各級主管機關辦理九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。」,貴 校特殊教育助理員若未符時數者,務請參訓。請轉知參訓 人員於110年5月3日至5月20日止逕至「全國特教資訊網」 報名 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)。
四、全程參與研習人員核發12小時研習時數。
五、為響應環保政策,請參加學員自備環保杯。
六、檢附研習實施計畫1份。